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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教文[2011]181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12月5日下午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暨“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推进视频会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北省第三届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函【2011】44号)、《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三届襄阳市 “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的通知》(襄教文【2011】63号)精神,决定于2012年2月举办全市第二届“校(局)长杯”歌唱比赛,现就活动组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届比赛分为甲组(中学)、乙组(小学)、丙组(教育局),参加比赛的演唱者为中小学校校长、副校长(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按照分配参赛名额报名参赛(各地已报名但是名额不足的要按名额补足,鼓励多报,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市直中小学一校一人。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2月25日,上午8∶30-12∶00,甲组;下午14∶30-17∶30乙组、丙组。 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办法 1、比赛以个人独唱形式为主,重唱、小合唱、表演唱也可参赛。演唱作品须健康向上,符合教育工作者审美要求; 2、每位选手需演唱2首作品(其中一首为指定歌曲、一首为自选歌曲)。指定歌曲在湖北教育网台(网址www.hbwt.com.cn)《第二届“校长杯”湖北省中小学校校长歌唱比赛指定曲目》栏目中挑选; 3、比赛一律使用钢琴伴奏,不安排电声设备(含KARAOK设备)。伴奏教师原则上为本校音乐教师。 4、比赛一律着正装,可视歌曲体裁选择其他服装,是否化妆自行决定。 四、评选办法 1、比赛为分组比赛,现场评选。 2、市教育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分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小学组、中学组各评选推荐三名选手参加全省比赛。 五、有关事宜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第二届“校(局)长杯”襄阳市中小学校校长歌唱比赛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数量,选拔推荐市级比赛参赛选手。市直中小学直接报名参赛。 2、各地和市直中小学务必按照比赛要求足额选派人员参赛,不得缺额。 3、各组别参赛选手务必于赛前提前30分钟赶到比赛场地报到,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4、参赛选手服装、化妆及食宿、交通等自行解决。 5、各地、校将《第二届“校(局)长杯”襄阳市中小学校校长歌唱比赛选手登记表》(附件2)填好后,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付大庆,电话(传真):3518352,邮箱:fudaqing@126.com。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襄阳市第二届“校(局)长杯”歌唱比赛名额分配表 单位 | 甲组 | 乙组 | 丙组 | 枣阳市 | 2 | 2 | 1 | 宜城市 | 2 | 2 | 1 | 老河口市 | 2 | 2 | 1 | 南漳县 | 2 | 2 | 1 | 谷城县 | 2 | 2 | 1 | 保康县 | 1 | 1 | 1 | 襄州区 | 2 | 2 | 1 | 襄城区 | 2 | 2 | 1 | 樊城区 | 2 | 2 | 1 | 高新区 | 1 | 1 | 1 | 市直 | 一校一人 | |
附表2: 襄阳市第二届“校(局)长杯”歌唱比赛选手登记表 组别:□ 小学组 □中学组 演唱者所在学校名 称 | | 演唱作品名称 | 1、指定曲目: 2、自选曲目: | 演唱形式 | □独唱 □重唱 □小合唱 □表演唱 □其他 | 演唱者姓名 | 1、独唱: 2、重唱: 3、其他: | 演唱者职务 | □ 校长 □副校长 | 县(市)区 教育局联络员 姓 名 | | 联系 电话 | 办公电话: 手机: | 县(市)区 教育局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请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付大庆,电话(传真):3518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