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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李菲同志在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襄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作者:襄阳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8-22 10:57:34 阅读:

2011年8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部署今后的学前教育工作。同时,利用这个机会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不断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一会儿,黄市长还要就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充分领会,全面落实。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学前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首先,就学前教育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学前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
学前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千百万儿童的健康成长。温家宝总理在全教会上指出:学前教育,在各级各类教育中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人民群众意见较多,要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抓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当前,我市学前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还不够,普及程度还不高,依然是我市国民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严重不足,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二是各地之间、城乡之间、县域内区域之间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三是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不健全,办园条件不优,保教质量不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入园难”、“入园贵”现象比较普遍。
针对学前教育存在的这些发展问题,我们必须统一思想认识。要树立学前教育有所作为,大有可为的观念,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襄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和《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我们将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从2011年到2013年,通过三年的改造、建设、发展,初步建立覆盖县域城乡、布局比较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城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农村地区基本普及学前2-3年教育。全市3-5周岁幼儿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到2015年,全市省级、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比例达到20%以上,城市逐步实施0-5岁“托幼一体化”教育。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全市省级、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
实现上述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影响广泛。当前,要重点抓好2011-2013年三年任务的落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克难攻坚,拿出“解三难,改薄校”的魄力和智慧,努力争取学前教育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
二、强化措施,把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放在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位置抓实抓好
就教育实际而言,学前教育滞后,已成为我市教育的最大软肋和短板。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都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点提出来,符合国情,顺乎民意,非常正确,这也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机遇。今年6月29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部署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了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强化了学前教育管理,为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这里,我主要就强化措施,把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放在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讲四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科学规划,认真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各地要将学前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地方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要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人口流动情况,科学预测,确定规模,统筹布局,分步推进,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机构网络和服务体系。要根据省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各地幼儿园建设任务,争取我市有更多的项目纳入省规划,以利于争取到更多的省级建设资金补助。
(二)多措并举,实行多元化办园模式。
学前教育是公益性、普惠性事业。但是,目前的教育体制及我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了学前教育必须实行多元化办园模式。因为经济的原因,学前教育全部由政府公办在我市尚无法实现。在坚持现有公办幼儿园的政府办园性质的前提下,要积极采取多元化的办园模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学前教育质量。
在农村,要发挥乡镇公办幼儿园的龙头和示范作用,切实承担起指导乡镇各类幼儿园的任务,尽快形成以乡镇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村办园、学校附设幼儿园等集体办园为主体,个体办园为补充的办园格局,使农村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出水平,更规范,基本形成“中心辐射,名园带动,多元化办园,一体化管理”的格局。
在城市,教育部门要积极作为,要充分抓住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的机会,以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依据,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配套建设幼儿园的规划要求,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保障城市学前教育资源。
各地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举办幼儿园,可实行“村办国补”或“民办国补”的模式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壮大。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证、表彰奖励等方面,教育管理部门要给予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同等待遇,并从优安排。
(三)加快建设,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一要加快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度。市委、市政府把“全市70%以上的乡镇各办1所公办幼儿园”列为2011年政府“十件实事”,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十分重视。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大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力度,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确保今年年底顺利完成政府“十件实事”。从目前各地工作情况来看,进度很不一致,各地之间差距较大,有政策方面的影响,但主要还是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奖惩不到位造成的,存在等、靠、要思想。按照全市79个农业乡镇测算,70%以上的乡镇公办幼儿园数量要达到55所以上,根据各地农业乡镇已有公办幼儿园的情况,今年各地应完成的新建和改扩建任务是:襄城区3所,樊城区2所,高新区2所,襄州区9所,枣阳市9所,宜城市7所,南漳县7所,谷城县7所,保康县10所,老河口市7所。这里要对保康县和老河口市学前教育工作提出表扬,两地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目前,保康县把正在建设的1所乡镇公办幼儿园计算在内,已经完成了新建和改扩建10所的任务;老河口市对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抓得早,行动快,目前8个农业乡镇已经建成了7所公办幼儿园,今年的任务主要是对现有的7所幼儿园进行改扩建。保康、老河口能做到的,其他县(市)区也都应该做到,早作早主动,晚做就被动。因此,各地要适当调整已经编制上报的学前教育五年规划,部分项目要提前实施,可以将2012年的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提前到2011年,在今年剩下的不到5个月的时间内,各地要加大措施,加大投入,加大考核,加大奖惩,确保全年顺利完成“全市70%以上的乡镇各办1所公办幼儿园”的政府“十件实事”任务。
二要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规划,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幼教事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要实行幼儿园教师准入和备案制度。新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合格学历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必须在2013年前取得任职资格,否则将责令退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要建立健全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把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当地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划,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形式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规划,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三要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要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完善门卫值勤制度。各地、各幼儿园要重点做好幼儿园房屋安全、设施安全、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消防等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各地要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与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幼儿园治安、安全、交通、卫生等良好秩序,努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强化管理,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一要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各地要根据国家、省规定的幼儿园办园标准,建立准入制度,明确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责任主体。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对辖区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各地要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取得行政许可但基本达到办园标准和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并取得办园许可证;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办园标准和条件的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确保幼儿人身安全和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二要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实行收费许可和收费公示。公办幼儿园和利用国有资产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必须按照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各地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情况的检查,必要时可以联合物价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把幼儿入园费控制在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切实解决“入园贵”的问题。
三要规范保教行为,认真贯彻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育儿,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要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三、争取支持,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学前教育能以什么速度发展,能发展到什么高度,取决于我们工作努力的程度,更取决于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工作的支持程度。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幼儿园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的支持,积极争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工作的支持。
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学前教育工作要坚持实行“以县为主,县、乡镇(街道)共管”的管理体制和“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归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区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找准困难,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问题的参考意见,为党委政府决策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二要争取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要争取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逐步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要积极探索和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逐步建立对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扶持政策,部分承担办园成本,减轻幼儿家庭经济负担。
三要争取有利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良好的环境是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各类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良好环境的争取和培育工作。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关心学前教育的热心人士的沟通联络,通过他们的鼓与呼,为学前教育发展争取硬政策和软环境。二是做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要善于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学前教育工作的成绩,通过有效地宣传求得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工作的肯定与支持。要善于借助新闻媒体帮助我们对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呼吁,帮助我们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化解矛盾的措施,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学前教育,理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积极局面。三是做好与综治、公安、交通、城管、卫生、规划等部门的沟通联络,为幼儿园构建以一个安全、卫生、文明的发展环境。
同志们,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民心民意做出的重要决策,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是全市教育工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让我们借着全省、全市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的东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下面,就学校安全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全面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校园安全问题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六方面。一是自然灾害的威胁;二是传染病的威胁;三是交通安全的威胁;四是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威胁;五是不法分子的威胁;六是传统安全事故频发的威胁(饮食、消防、大型活动等)。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更加需要我们提高认识,更加需要我们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这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完整和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发展。
校园安全是领导最担心、社会最关注、学校最重要的头等大事。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应尽的义务,意义重要,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完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突出抓好安全责任追究前移、“一岗双责”落实、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应急演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师生安全教育、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推进学校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拓展教育领域,搭建活动平台,丰富安全教育的内容,提升安全教育的质量。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职责,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等多种形式,每周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包括学生安全意识的树立、安全自救、自护演练活动等。安全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注意不断总结好经验,积累好方法,形成好制度。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人身侵害、防自然灾害伤害等知识教育。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二)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预案不健全,出事就会手忙脚乱;临时拍脑袋,决策和处置的措施不周全,就会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扩大化。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完善各项工作预案,特别是要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房屋倒塌、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要对已经制订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检查,做好修订和完善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可操作性强。
(三)加大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力度。要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集体活动、学生食堂、学生宿舍、锅炉房、实验室等重大活动、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要加强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的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已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作用,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监护和校园安全保卫等工作;尚未落实视频监控系统的,要尽快落实。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落实值班巡逻制度,管理人员要到位。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夜间巡逻。
(四)切实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强化放学前一分钟安全宣传教育,继续深化“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活动;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加强校车安全教育,做到不超载超速,有序停靠,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重视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抓好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改善、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六)做好食品安全及传染病的监管与防控。各地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落实食品安全及传染病监管与防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管与防控职责。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实施定点采购,全面实行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管理等制度。要重点对食堂的设施和管理制度进行检查整改,努力消除学校(幼儿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各种隐患,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学校内部学生生活服务社及学校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流动饮食摊贩的整治工作。同时,要关注传染病,切实做好校内监控工作,协助疾控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要经常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化解。要以健康的校园文化和文明的行为引导学生,坚决杜绝邪教及其他不健康信息影响学生,防范非法组织的宣传煽动。
(八)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城管、文化等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要结合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活动,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针对学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发生。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开展警校共建等活动,以综合治理为手段确保学校及周边安全。
三、明确责任,筑牢学校安全防线
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迅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立即组织,迅速行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为安全、顺利开学做好准备,行动要快,排查要全,措施要硬,效果要好。
(一)落实责任主体。学校(幼儿园)是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法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全体教职工人人有责,班主任是班级的安全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是所在班当堂课的直接责任人。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安全责任,把安全层层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岗位、每一环节。
(二)畅通信息报送。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安全工作的组织网络,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报告问题,妥善处置苗头性、预警性问题。要严格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凡涉及学生伤亡的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按规定程序积极主动地妥善处理,严禁迟报、瞒报、漏报、错报信息。
(三)严格责任追究。继续坚持工作否决与事故否决相结合、事前问责与事后追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将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安全隐患整治不力、酿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同志们,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大家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为广大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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