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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重要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11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作者:陈建波 发布时间:2011-6-22 10:26:0 阅读: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11年暑假工作的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即将结束,为引导全市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愉快的暑假,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
2011年全市中小学统一放假时间为72830—31日学生到校报名,91正式上课。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放假制度,按时放假,准时开学,不得随意更改日期,延长或缩短假期。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放假前,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好期末考试,做好质量分析和学生操行评定、素质报告等工作,并布置适量的暑假作业,安排符合学生身心和年龄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过一个健康愉快的暑假。各地、各校要在教师离校前认真总结本学期及本学年度工作,谋划好新学期工作。
三、切实抓好暑期安全工作
1、暑假是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多发期,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各项要求。放假前对校舍、教学设施、活动场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掌握科学撤离、逃生、自救和互救方法。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和假期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不到水库、池塘等非游泳水域游泳,未成年人不冒然救助落水同伴,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导致群死事件。
3、各地、各学校假期组织师生参加夏令营等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提前制订安全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凡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夏令营等大型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暑假慎重出行,慎重选择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
4、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值班的各项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除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外,必须有领导在岗带班,决不允许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暑期值班表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暑假值班名单请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值班室。
四、科学安排好师生的暑假生活
1、组织好暑期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及时推荐教师参加省、市级各类培训,根据各地、各校的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
2、各地、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要对师生员工集中进行法纪教育,引导师生学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要结合实际,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四厅(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一室(台球室)一吧(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3、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除布置少量的假期作业外,各学校不得举办暑期补习班,不得租借教学场地、设施给他人办班;严禁教师在校内外组织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成督查专班,对全市暑假补课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将公开曝光,严厉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各地、各校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假期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使青少年自觉接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如读一本好书,做一件好事,参加一次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一次社会调查,写一篇社会调查报告等。要教育学生在家做适当的家务劳动,安排学生返校日参加劳动,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
五、各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本通知执行。
 
 
 
 
 
 
 
 
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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