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教〔2010〕6号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市直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的有关要求,为了完善学校课程设置,规范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行为,提高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质量,促进信息技术学科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学生信息技术的学习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信息技术课程考评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综合评价的的重要意义
在中小学积极推进信息技术教育,促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教学的改革,是贯彻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指示精神,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面向21世纪国际竞争,提高综合国力和全民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型人才的需要。早在1984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计算机普及要从娃娃做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在高中阶段的学校和有条件的初中、小学普及计算机操作和信息技术教育,使教育科研网络进入全部高等学校和骨干中等职业学校,逐步进入中小学。”这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加强信息技术课程综合评价,是深化课程改革的基础工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加强中小学生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当前,我市信息技术教育由于缺少必要的指导、综合评价机制,信息技术教育费被挪用,信息技术课硬件设施得不到及时更新,信息技术课被挤占、停开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随着新课程改革和新的考试制度的出台,我市中小学生信息课程开设状况将影响到我市教育综合实力的提升。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信息课程综合评价工作,对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效果进行科学评价。
二、进一步明确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任务和相关要求
(一)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要任务: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对人类日常生活和科学技术的深刻影响。通过信息技术课程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伦理和社会等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二)开设信息技术课程的相关要求
1、各中小学校必须建设符合课程设置要求的电脑机房,能够满足本校学生课时需求:学生人数与计算机台数之比小学达到20:1,初中达到15:l;并有2M以上的互联网出口。
2、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内容目前要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主。教学内容分为基本模块和拓展模块,各地可根据教学目的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在两类模快中选取适当的教学内容。课时安排:
小学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不少于68学时;
初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不少于68学时;
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为70-140学时。
上机课时不应少于总学时的70%。
3、中小学信息技术课教师应当是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教师。
4、每学年秋季将对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开设情况及设施建设进行达标检查。
三、加强对中小学生信息技术能力的综合评价
(一)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竞赛活动和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练功比武活动,通过竞赛、比武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我市中小学师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精神、实践能力。
1、积极组织我市中小学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襄樊赛区的竞赛选拔活动。
2、积极开展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练功比武活动。
(二)自2011年秋季开始,将对全市小学生信息技术能力进行调研抽考;对全市初、高中毕业学生信息技术能力进行调研抽考;自2012年开始,对全市小学、初中学生信息技术能力进行考核,对全市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信息技术能力考试,其考试成绩将纳入高、中考综合素质评价。
1、考试的范围、形式、命题
(1)考试范围: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规定的各阶段目标为依据,以现行教材内容为主要考试范围;
(2)考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对信息技术基础知识的理解、情感、记识和甄别,常用信息设备和软件基本操作技能的掌握和应用。有四个模块组成,分别为:信息技术基础知识、操作系统、文字处理、网络基础及其应用。
(3)考试命题:由市电化教育馆和市教研室按照《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制订考试大纲,依纲据本、统一命题,建立试题库。
(4)考试方法
通过襄樊市教育VPN专网,采用“机考机评”方式,任务驱动、过程考核,由设定的考试系统随机组卷,学生直接上机操作考试,利用阅卷系统自动阅卷、评定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
2、成绩上报与运用
全市信息技术课考试成绩由各县(市)区按照统一要求,汇总后制成光盘,封面注明学校名称后报市电化教育馆,由电教馆汇总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和信息技术能力综合评价工作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基教科、考试院、教研室、电教馆等部门密切配合,由电教馆和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市直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周密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考查程序,确保考试成绩的信度。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