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教〔2011〕2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有关中学:
现将《襄樊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襄阳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
实验技能考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初中毕业和升学实验技能考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03】3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教文【2010】2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襄阳市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确保考试信度和效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查对象
201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查范围和内容
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人教版《物理》、《化学》、《生物》教材规定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主要考查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实验误差的简单分析等。
三、命题和制卷
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会同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和制卷,制定评分标准和细则。
四、报名
实验技能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5日至15日。
各县(市)区考式报名工作由当地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组织,襄阳市直中学报名以校为单位到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报名, 2011年3月20日前将报名人数上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五、考点设置
县(市)区考点设置由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审定,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备案。市直初中考点设置,由学校提出方案,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审定。备案和审定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日。
(一)考点设置原则
实验技能考试考点应设在建有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并且仪器设备达到部颁标准“基本”类要求的中学。为方便考生,农村初中考点原则上设在学校所在乡镇。不具备设置考点条件的学校,由县(市)区统筹安排其考生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实验室水、电等设施齐全,学生实验仪器、药品、器材能满足实验教学和实验考试需要;
2、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3、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仪器管理规范;
4、学校实验教学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按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全教师演示与学生分组实验。
(三)考点的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
每个考点设主考一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设副主考2人,由县(市)区实验技能考试小组组长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考点应配备如下工作人员: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实验室管理人员2-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护考点秩序。
六、考点布置
1、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考试的组织、管理、后勤、安全和卫生保障工作。
2、考点设置考生备考室、点名抽签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厕所等,并有明显的标志。
3、考点在醒目位置设立考务信息栏,张贴考室安排示意表、图、《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处罚规定》。
七、考试时间
全市考试统一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22日。
上午8:00点开考,12:00点结束;
下午14:00点开考,18:00点结束。
八、考务工作
(一)考试的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直初中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小组的组成和人员配置。以县(市)区为单位抽调教师统一组成若干考查小组,到各考点监考评分。市直初中的考试工作,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统一抽调教师,组成考查小组,实施监考评分工作。
每名教师最多同时负责4名考生的监考评分工作。
每个考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安排、管理监考评分教师;组织协调监考评分工作;负责试卷、试题的保密安全工作;担任考点副主考,参与考点考务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考抓好有关工作。
(三)试题编组。考试试题为七套试卷,分别为试题一、二、三、四、五、六、七,其中试题七为备用卷,前六套试题分别对应4月20日、21日、22日上午下午考生考试。每半天使用同一套试题。每套试题含物理、化学、生物各一个题目。
(四)分组与抽签。考前,各考点根据考试人数以及实验室仪器、药品配置情况,将考生划分为若干组(每半天参考人数为一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每组考生的题号和具体考查时间。每个考生考物理化学生物三个试题。
(五)考场设置。每考室设12个实验台(桌),物理、化学、生物各4个。每场同时安排12名考生参加考查,按照四纵三横的模式摆放。每个实验台前后、左右应保持适当距离,便于考生操作和教师监考评分。
(六)成绩评定。每套试题满分为3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题目各10分,包括若干个操作步骤和相应的分值,监考评分教师按照评分标准、细则,观察判断考生的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和操作情况,现场评定考生分数,并签名,负责试卷封装,交考点办公室。
(七)成绩登录。县(市)区统一组织对考试成绩进行登录,并划分等级,成绩登记表和等级划分表一式三份,两份留存,分别供当地教育技术装备站和教育考试中心使用;一份报送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统一汇总送市教育考试院供中考录取使用。
(八)监考评分教师的选派和培训。各地、各校在选派监考评分教师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监考评分教师要由思想过硬,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理科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选派监考评分教师要实行回避制度。
九、培训
参加实验技能考试监考评分的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业务和纪律两个方面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培训应注意考虑学生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着重把握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十、安全保密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站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周密安排考点、考室,精心抽调监考评分教师和工作人员,切实搞好试卷保密工作,认真组织考试和登分工作,确保考试信度,做到公正公平。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规违纪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
十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襄樊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张华美同志任组长,朱世云、朱启龙同志任副组长,刘朝志、卞先华、孔晓娟、肖兆权、陈守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兆权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装备站,具体负责考试的安排、组织、协调和各项考务考纪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查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正常进行。考试期间,市教育局派遣巡视组,对各地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督办解决。县(市)区也要派遣巡视员,加强巡查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点,给予考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考点设置资格,两年内不得设置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