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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11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综治治理科 作者:邓玮、贾荣峰 发布时间:2011-3-16 11:1:15 阅读: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11年度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襄阳市2011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襄阳市教育局2011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强化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结合实际,制定2011年度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全市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继续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襄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2011年度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目标要求是:
1、教育教学设施安全、可靠,学校电路、电器设备运行正常,学生寝室管理好,无火灾事故,学校用煤、用电、用气及特种设备、体育设备、实验仪器药品使用无安全事故;
2、学生集体活动组织有序,学生生活、活动安全,无伤亡事故;
3、学生上学、放学组织良好,无交通和校车安全事故,无游泳安全事故;
4、学校食堂、商店管理规范,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5、学校安全保卫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不发生安全责任死亡事故;
6、学校无重大传染病防控事故和学校医务室医疗责任事故;
7、查封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不符合规范的校舍、楼梯、护栏整改率达100%,当年在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8、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聚众越级上访事件;
9、师生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活动。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
1、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牢固树立推动学校发展是第一要务,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重在防范,事故防范重在管理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党政一把手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安全稳定工作要做到领导、制度、人员、资金、措施五到位,安全稳定工作和业务工作要做到四同时(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2、全面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明确并强化两个责任:即明确学校在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保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在基层得到认真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教育部门对所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八项制度,定期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对由于责任制度不落实、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检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思想工作不细致、发现苗头处理不及时酿成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人抓,抓得实,抓得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有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有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
(二)强化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5、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要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纳入学校整体教育计划之中。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墙报等宣传工具,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安全教育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自然灾害等事故的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同时,要将安全教育与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安全常识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消防安全教育;(2)交通安全教育;(3)饮食卫生安全教育;(4)用电用气安全教育;(5)课间活动安全教育;(6)社会实践安全教育;(7)网络安全教育;(8)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9)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方法;(10)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等。
6、加强反邪教教育。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是学校政治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争创无邪教校园,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
7、加强校园法制教育。各校(园)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法律咨询等活动,坚持把法制教育同课堂教学相结合,同德育活动相结合,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增强守法自觉性。
8、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特点,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联络畅通、切实可行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对易发性流行性传染病、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等预案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操作性。继续加强师生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着重突出地震、火灾、雷击等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自救等综合演练,提高全体师生自救互救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学校每学期都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进行两次以上的处置突发事件疏散演练。
(三)强化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9、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在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中的作用,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生上下学时段、寒暑假、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学生宿舍等重点环节,全体教职工都应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学生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校园暴力、溺水、交通、流行性传染疾病等事故发生。
10、加强门卫安全管理。要配齐配强门卫保卫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落实门卫24小时工作制度,把好入口关,坚决把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人和事堵在校外。加强校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按照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
11、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健全,能正常使用,发挥作用。认真落实消防宣传工作三规定、两提示制度,大力做好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高师生消防四个能力。积极争创国家、省和市级消防安全宣传示范学校
12、加强校内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坚持食物采购索证登记和石头售出食物留洋制度,严把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疾病隔离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品中毒事件和人为投毒案件。
13、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上报,特别是在容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地基下沉、洪涝灾害的雨季汛期和暴风雪等极端恶劣天气期间,要加强对校舍及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测,早发现险情,早采取措施。寄宿学校要严格按照《襄樊市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宿舍管理细则,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寄宿学生住得舒适安全,吃得营养卫生。
14、加强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要妥善储存保管,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及时记录每次使用情况,明确用途、类型、用量和使用人。实验设备等必须符合有关安全和卫生标准。
15、加强校园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要严格遵守用电、用气制度,规范操作。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加强用电、用气及特种设备检查,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必须停止使用,隐患不消除不得复用。
16、加强体育安全管理。要加强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等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对体育器械、设备器材要定期检修,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17、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互联网使用和安全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网络散布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学校安全稳定以及不健康的信息。
18、加强学校出租房安全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租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出租房管理,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出租房的用途要严格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有碍学校安全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收回出租房。
19、加强基建施工管理。有基建施工项目的学校、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保证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校园施工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0、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校园周边环境定期排查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交通问题、食品卫生、违章建筑、不法摊点和非法(违规)网吧、三室两厅(电子游戏机室、录象室、台球室、歌厅、舞厅)、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不健康书刊等进行综合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四)强化排查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确保学校平安。
21、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经常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排查。采取自查与集中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专项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学校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等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方式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2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使学校安全管理的文字资料和文书档案更加规范,形成学校安全工作的系统资料。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做好有关工作的总结,大力宣传各地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特色和经验。
23、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保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突发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按程序上报,并按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善后处理,对在安全工作中出现事故的学校要进行责任追究,对于瞒报、漏报的学校要从重处理,责任追究。
同时,针对不断出现的学校安全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联动机制,建立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安全管理模式。
(五)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教育系统稳定。
24、要切实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的重点,广泛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教育,帮助广大师生全面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和国家有关政策,增强法制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要充分发挥党员、骨干教师作用,认真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凡是涉及教师队伍稳定的问题,要立足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处理。
25、要全面排查和化解当前影响教育系统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排查,及时掌握教师队伍的思想动态,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及时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校内。发现可能影响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6、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和政策解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通过合法渠道正常反映问题的上访教职工,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教职工,要采取多种方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避免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对组织上访、串访的重点人员要指定专人进行重点帮扶,加强教育引导。对采取过激行为,影响学校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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