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教办〔2010〕12号 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建立《襄樊教育网》通讯员队伍的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襄樊教育网》作为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是市教育局对外宣传的窗口,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宣传报道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实施舆论监督。为切实加强全市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对外传播我市各地、各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和基层教育动态,经研究,决定建立《襄樊教育网》通讯员队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宣传工作,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文字功底,熟悉本地区或本学校(单位)工作情况,能独立完成教育新闻报道任务。 (三)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组织和推动本地区、本学校(单位)的工作。 (四)具备一定的网络知识,掌握一定的摄影技术、新闻宣传,能熟练运用照相机进行新闻照片的拍摄和简单的图像处理。 (五)能够遵守新闻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则,具有网络安全意识和一定的网络安全防范能力。 二、通讯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及时宣传报道本地区、本学校(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教育管理、教学成果及涌现的先进事迹,以及重要教育新闻线索,及时撰写、报送稿件。 (二)向《襄樊教育网》推荐本地区、本学校(单位)值得宣传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提供需要关注的新动向、新问题的线索。 (三)认真完成《襄樊教育网》委托的采访、组稿任务及其他有关工作,积极参加网站组织的活动。 (四)收集读者对网站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整理反馈给网站,提出办好网站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通讯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一)建立《襄樊教育网》通讯员队伍,是促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条件,对照条件挑选高素质的人员担任通讯员。要关心支持通讯员的工作,确保队伍的稳定,不断提高教育宣传工作质量。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地通讯员队伍的管理,以及通讯员报送教育信息的初审工作。 (三)经考核聘用的通讯员,原则上实行兼职,其工作岗位、待遇由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市电化教育馆负责解决对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各市直学校(单位)在教育网站的通讯报道工作进行统计考评,考评结果定期予以通报。 (五)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襄樊教育网》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市电教馆将定期组织通讯员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通讯员的整体素养。 (七)各校(单位)要按照通讯员的条件要求,务必在9月30日前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5—8名通讯员;市直学校各推荐1名通讯员。市直学校通讯员名单直接报送市电教馆,各县(市)区学校报送至各地电教站,由电教站汇总后上报市电教馆。各地、各校上报的通讯员名单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各一份。联系电话:13687106899,电子邮箱:xyaung@qq.com,下载地址:www.xfedu.cn。
附件: 1、《襄樊教育网》通讯员登记表 2、《襄樊教育网》通讯员汇总表
二O一O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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