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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实施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公办学校申请筹设
来源: 作者:dxf 发布时间:2010-8-9 15:21:56 阅读:

举办实施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公办学校申请筹设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举办实施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公办学校申请筹设。

二、政策依据

《教育法》、《职业教育法》、《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襄政办发[2002]76号)。

三、办理程序

1、受理;2、初审;3、现场踏勘;4、专家及专业机构论证;5、集体研究决定;6、出具证明文书;7、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复文件。

四、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设置理由、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办学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经费投入渠道、数额;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承诺时限

16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3279923

投诉电话:32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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