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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教育局在“企业评机关”活动中开展“三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电教馆董 发布时间: 2010 8-26 11:23:33 阅读:
 

襄教文〔2010〕155号

关于印发《市教育局在“企业评机关”
活动中开展“三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区各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市教育局在“企业评机关”活动中开展“三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


市教育局在“企业评机关”活动中开展“三比”活动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推进“企业评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学校效能建设,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市优化办《关于在“企业评机关”活动中开展“三比”活动的通知》(襄优办[2010]5号)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和学校的目标,扎实开展“比服务质量、比行政(工作)效率、比管理水平”活动,通过开展“三比”活动,努力建设一支理论强、业务精、作风实、素质高的干部队伍,实现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行政行为明显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1、比服务质量。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实现“归我管”向“归我办”的转变,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在提供涉企服务和为学生及家长服务过程中,推行明确具体的服务承诺;严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杜绝相互推诿、敷衍塞责以及“懒、散、松”等作风懈怠现象。
    2、比行政(工作)效率。强化时间观念,增强效率意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办事项目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受理范围要指明相关办理单位或部门;在办事项目需多个单位联办的,要按规定启动联办程序,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在办事过程中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3、比管理水平。加强行政(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创新效能监督方式,切实优化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等系列制度;认真执行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的规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的标准;杜绝乱许可、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坚决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违反廉政纪律的问题;对科室人员及单位干部、教职工进行严格管理,对企业和家长、社会投诉的问题要虚心接受,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杜绝打击报复行为。
    三、活动步骤安排
  “三比”活动从2010年8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
    1、宣传发动阶段(8月下旬)。各地、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制定开展“三比”活动的具体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主要领导要亲自做好动员和舆论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本单位人员参与“三比”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三比”活动全面铺开,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制定工作计划阶段(9月上旬)。各地、各单位要在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创优创效等方面做出承诺,对照“三比”活动内容,认真制定“三比”活动工作计划,明确“三比”的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工作目标。各内设科室、二级单位要制定出科室(单位)形象、岗位绩效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各机关干部和教职工要对照“三比”活动工作计划和科室标准认真制定具体措施,主动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效率、提升形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
    3、完善服务制度阶段(9月中下旬)。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多种方式收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如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企业和群众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力打造单位和企业高效互动的制度平台,改变部门学校与企业信息沟通不畅的局面。
    4、解决问题阶段(10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工作,建立企业反映问题的受理分解、督办协办、整改反馈工作机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企业和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原则,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加快问题解决的速度和效率,以解决问题的实效取信于企业、取信于民。
    5、总结交流阶段(10月下旬)。通过组织学习交流会、活动总结会等形式,认真总结开展“三比”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科室之间、干部之间和教职工之间在互相交流“三比”活动的工作经验和体会中,达到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目标,不断巩固活动成果,发挥长效作用。
    6、树立优秀典型阶段(11月)。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果,对“三比”活动中涌现出的服务质量优、行政(工作)效率高、管理水平好的科室单位和干部典型,要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充分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市教育局对在“三比”活动中走过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三比”活动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三比”活动领导小组,市委教工委书记、局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李菲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陈兴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比”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把握着力点、找准切入点,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把认真开展“三比”活动与扎实有效地做好机关单位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三比”活动列入全年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之中,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坚持创新,注重实效。在开展“三比”活动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开展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既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现实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针对性,又要坚持创新,积极探索“三比”活动的新路子,运用新手段,丰富新载体,不断提升活动质量,丰富活动内涵,力求活动成果的最大化。
    3、认真落实,务求实效。“三比”活动作为“企业评机关”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和工作平台,各地、各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活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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