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教发〔2010〕7号 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 《关于全面落实“五个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市直 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关于全面落实“五个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八月十九日
关于全面落实“五个基本”要求 大力推进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 实 施 方 案 扎实推进健全基层党组织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五个基本”建设,努力构建基层组织体系、联系服务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自治体系、和谐稳定体系、工作保障体系、考评评价体系等“七个体系”是当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为贯彻落实好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五个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襄组通〔2010〕43号)精神,全面推进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提高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五个基本”建设为重点,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项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结对共建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力争每个基层党组织达到“三个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基本制度规范、档案资料规范)的工作目标,逐步实现基本组织健全完善、基本队伍坚强有力、基本活动务实有效、基本制度科学管用、基本保障稳定可靠的工作要求。具体地讲,基本组织健全完善,就是党组织组建覆盖面达到100%并延伸到学校各年级组(教研组)、各处室,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治面达到100%;基本队伍坚强有力,就是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队伍、党员队伍、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队伍、后备干部队伍等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数量充足;基本活动务实有效,就是中央、省、市要求开展的基本活动以及各地的特色活动能够正常开展并得到展示再现;基本制度科学管用,就是通过加强制度废、改、立工作,使制度基本内容统一规范、制作样式统一规范、布局悬挂统一规范;基本保障稳定可靠,就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阵地保障、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党务工作人员待遇保障能够得到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遵循原则 1、要坚持科学有序、适用有效。集中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要突出实际、实用、实效。既要防止千篇一律,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又要防止各自为战,杂乱无章;既要防止低标准,影响效果,又要防止贪大求洋,造成浪费。通过推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促进各类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2、要坚持因地制宜、健全完善。要坚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条件较差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配套完善;对已有规范管用的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档案资料的不搞重复建设,只进行分类归并;对办学条件好、党建工作基础好的,要在全面落实“五个基本”建设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创办一批规范化建设水平较高的示范点。 3、要坚持突出主体、整体联动。各学校、幼儿园、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克服等、靠、要思想,向内挖掘潜力,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学校内部要部门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 4、要坚持集中整建、规划谋远。要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集中物力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注重修订完善规划、总结工作经验,把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逐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集中整建的成效能够得到巩固和发展。 三、具体步骤 集中攻坚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创办示范(8月中旬)。主要抓好六项工作:1、制定下发《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全面落实“五个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2、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促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责任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举措。3、摸清现状,查找差距,提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单位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基础性建设规范化标准及考评细则。4、创办“五个基本”建设示范点,树立市直学校“五个基本”建设工作标杆。5、组织观摩学习。组织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到示范点进行观摩学习。6、继续抓好软弱涣散学校党组织的整治工作,进一步抓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面实施(8月下旬—9月中旬)。具体抓好四项工作:1、抓好阵地建设规范。(1)有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场所,有规范的党员活动室,配齐必要的党员教育设施,达到“八有”:即有党组织活动场所标志牌、有党旗、有会议桌椅、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读物、有党组织网络图、有上墙制度、有档案资料。(2)有一个党务宣传栏和党务公开栏。坚持定期更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活动,公开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发展党员、党费缴纳、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设立党员形象公示墙。标明设岗定责和服务承诺事项。(3)有党组织匾牌,匾牌与学校、单位、幼儿园匾牌悬挂在一起。党旗悬挂于党员活动室正前方,党旗左边悬挂入党誓词,党旗右边悬挂党员先进性标准。2、抓好制度建设规范。重点对照以下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1)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2)建立健全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3)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民主评议等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4)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学校民主管理制度。(5)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6)建立健全党组织与党员定期谈心谈话并解决实际问题的制度。(7)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学校招生、人事安排、职称评审、基本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关键环节建立监督管理制度。(8)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及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9)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建立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评制度。所有制度按照类别归并,汇编成册。基本制度应在党员活动室悬挂上墙,主要包括:党组织议事规则、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各学校党组织要按上级要求统一制定制度规范,统一制作样式,统一布局悬挂。3、抓好档案资料规范。按照文件类、制度类、记录类、台账类、人事类、财务类、荣誉类等七大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类和整理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整改完善(9月下旬)。 1、全面自查。各学校、幼儿园、单位基层党组织进行自查。2、市委教育工委对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面不低于市直学校、幼儿园、单位基层党组织总数的三分之一。3、综合考评。由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单位进行交叉式考评,及时反馈和通报检查验收情况。4、做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完善工作。5、建立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教育工委成立由工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具体抓好落实。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单位要组建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2、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指导和督办。前不久确立的市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局室领导干部联系点(见襄教发文[2010]14号)同时作为本项工作的联系点。局室领导干部要对联系点加强指导督办,具体落实“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任务,实现工作全覆盖。二是实行工作任务项目管理。根据“五个基本”建设现状,拟定具体的日程安排和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具体化,把工作任务明确到周,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在项目化管理的基础上,实行精细化运行,把每一个细节的工作思考周全、落实到位。 3、落实经费保障。按照《中共襄樊市委教育工委2010年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责任书》要求,强化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在办公经费中加大对党建工作经费的投入,落实相关工作经费。 4、加强督促检查。市委教育工委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检查督办,了解工作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要把“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情况的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定期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强化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
附件: 1、市直学校、幼儿园、单位党组织“五个基本”基础性建设规范化标准(试行) 2、市直学校、幼儿园、单位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考评细则(试行)
主题词:“五个基本”要求 标准 实施方案 通知 襄樊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9日印发 责校:刘中华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