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枣阳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所需的以下项目接受合格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本次询价编号、询价内容如下: 1) 询价编号:ZCX20100850a,采购计划号:枣财采字(2010)A59 询价内容:通用技术实验设备。 实施时间:要求在签订合同之后10个日历天供货以及通过验收。 2. 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3. 1、投标人是通用技术实验室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需出具相关证明)。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按时年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外地企业另需在湖北省内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两年以上(本地分支机构以工商执照副本原件为准); 3、须提供2010年度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 4、须提供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5、须提供09年至今进入高中教改地区完成的通用技术实验室整体建设项目合同2个以上(含2个). 6、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为新版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投标人报名合格后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8、机床设备和专用教学具生产厂家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或教学仪器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和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9、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颁发的该货物(深圳洲宇机床类产品、上广电的多媒体产品、丹麦乐高的教学教具)的正式授权(代理)证书。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0 年 8 月 19 日开始至 2010年 8 月 23 日 17:00 时止(工作时间)到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询价文件。标书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8 月 30 日 9:00 时前( 8:30 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 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邮政编码: 441200 3、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枣阳市第二中学 牛合玉 0710-6336755 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李 坤 0710-631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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