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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教高函〔2010〕10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工程”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鄂教高[2003]2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有关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0]1号)要求,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我厅审核同意武汉大学“农业水利工程”等31个专业为201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现予公布(项目名单见附件)。 各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所在学校和专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我厅关于品牌专业建设的目标、内容和要求,认真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建设措施,落实建设经费;紧密结合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品牌专业建设目标,为全省高校同类专业的建设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各高校应在校园网上公布品牌专业立项建设的内容、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规划等相关信息,加强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作用。为加强品牌专业的建设和管理,我厅将对品牌专业立项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四年后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专业授予“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称号。 附件:201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