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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教文〔2010〕30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中学: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襄樊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四月一日 襄樊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襄樊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招生工作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规范办学行为管理,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合格新生的基本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二、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1、普通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三、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推荐招生录取、统一划线(等)录取、特长生录取三种录取方式。 (一)推荐招生录取 襄樊四中、五中和襄樊一中、三中部分指令性计划在襄樊市区实行推荐招生录取。 1、从襄樊四中、五中两校在市区指令性计划中列出80%的指标,分别按市区各初中2010年中考人数占市区2010年中考总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各初中根据市教育局规定的条件和分配的名额推荐学生。市教育局依据推荐招生计划和推荐招生考试成绩,先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分别划定各初中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对录取的学生采取电脑派校的方式随机分配到襄樊四中、五中。 2、从襄樊一中、三中两校指令性计划中列出40%的指标,分别按襄樊市区各初中2010年中考人数占市区2010年中考总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各初中根据市教育局规定的条件和分配的名额推荐学生。市教育局依据推荐招生计划和推荐招生考试成绩,先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分别划定各初中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对录取的学生采取电脑派校的方式随机分配到襄樊一中、三中。 (二)统一划线(等)录取 各高中指令性计划,按其招生范围,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等)录取。 (1)市教育局公布各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填报志愿资格线。 (2)学生填报志愿。 (3)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志愿和各高中招生计划,分县(市)区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等)录取。 (4)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高中学校核发录取通知书。 (三)特长生录取 省、市级示范高中按照实施素质教育要求,根据自身办学特色,结合本校实际,可从指令性计划中单列1%的指标,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于2010年4月30日前书面报告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经批准后实施。 具体招生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