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教文〔2010〕107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现将《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校抓紧时间组织学习,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积极推动课改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二O一O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