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教文〔2010〕104号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雨季防汛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 急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日,我市部分地区因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对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暑期又是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广大学生的安全,教育部最近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2号预警通知》(教基一厅〔2010〕6号),省教育厅也专门发出通知,对做好学生暑期安全提出了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现就做好雨季防汛时期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目前,正值暑期,学生、教师放假。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值班制度,保证校园内始终有人值守。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校园内外的巡查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及时处置。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和灾情发生等情况。遇有恶劣天气时,要增加值班人员,随时防范可能出现的险情。 二、加强检查,确保校园内部安全。我市前一阶段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学校极有可能出现安全隐患。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房屋、围墙、道路、门窗、水电、排水等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受灾的校舍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安全后方可启用,坚决防止受洪水浸泡后的校舍倒塌造成伤亡事故。利用假期进行校舍改造、维修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联系,确保学生安全。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和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学生的联系,督促学生按照学校的要求,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安全;加强家长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让家长切实担负起孩子暑期游泳、交通、饮食安全教育与监管的责任;加强雨季防汛期间安全知识宣传,各地、各学校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安全知识及防范、救护措施宣传,让全会各界共同关注学校、学生安全;加强与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努力完善学生安全工作网络,确保一方平安。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