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盯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暴力伤害学生的事件频发。3月23日上午,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前发生一起伤害学生案,致8名学生死亡,5名学生重伤;4月28日下午,广东省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18名学生和1名教师被砍伤的恶性事件;4月29日上午,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31名幼儿被人砍伤。这些惨剧的发生,一次次敲响了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警钟。为确保全市师生的安全,现就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各中小学、幼儿园都必须配备专门保卫人员,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建设,有条件的,可从保安公司聘请专业保安人员担任学校安全保卫任务;或为门卫增加人员;在上学、放学学生集中出入时,学校要专门安排教职员工到校门口维持秩序,保持警惕,严防不法分子伤害学生。同时,要为门卫配备必要的电话、警棍等通讯、保卫器材,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报告、处置。 二、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在正常教学期间,学校所有大门要一律关闭。遇有人员进入,门卫管理人员首先要进行查询、检验有效证件,并作好登记,再与被访人员联系,会面一般在门卫室进行,确需进入校内,须经校领导同意并由被访人员陪同方可放入。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家长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晚间校园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坚持晚点名、查铺登记、老师夜间陪同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三、切实加强学校领导值班和校内巡逻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每天要有一名校(园)领导值班,值班校(园)领导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要安排2—3名教职员工做好校内巡逻工作,遇有情况,能及时处理。 四、高度重视安全环境的营造。各学校、幼儿园要逐步建立健全师生出入证件管理制度,并保持与学校所在地公安、交警和街道、居委会的沟通联系,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请交警协助疏导交通,请巡逻车在校门口巡逻,请街道、居委会有关人员协助做好学校门前及周边安全工作。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办理学生接送卡等形式,提醒学生家长,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家长,接送学生、幼儿一定要按时。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