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我市师生参加湖北省“第十届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电教站、基教科、市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届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鄂教基[2009]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师生参加湖北省“第十届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NOC”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加“电脑制作活动”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机构)在校学生; 参加“NOC活动”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机构)在校师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各级各类教育网络中心、电教装备站等教育信息化工作机构和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信息技术教育分会等学术机构的有关人员。 二、活动项目 (一)学生项目 学生活动包含初赛、复赛两个环节。 1、初赛项目 初赛为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网络在线测试方式进行。 2、复赛项目 复赛分两个类别进行: (1)“电脑制作活动”复赛项目包括电脑绘画、电子报刊、电脑动画(分二维、三维)、网页制作、艺术设计、程序设计; (2)“NOC活动”复赛包括网络竞赛项目:网络中文、网络英语(含敏特英语)、智能机器人竞赛;作品评审项目:主题网页、电脑动画、电脑漫画创作、手机DV竞赛。 通过复赛作品评审确定获奖等级,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省级竞赛。 (二)教师项目 教师项目内容包含教学实践评优(教学活动实录)、论文(含教育叙事)、课件(含ppt课件)、教育主题网站、网络教研团队。 优秀作品报送参加省级竞赛。 三、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初赛和复赛。 (一)初赛 即日起各县(市)、区组织学生报名,2010年1月底前完成初赛。 (二)复赛 复赛作品及参赛信息报送:2010年3月1日前,按县(市)、区统一上报参赛作品及网络网络项目竞赛名单。经专家评审后,优秀作品报送省级活动组委会。 四、相关文件下载 文件查询及附件下载请登陆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站“最新政策”栏目( http://gov.e21.cn),或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教育信息化动态”栏目(http://xxdt.e21.cn)和 “竞赛活动”栏目(http://js.e21.cn)。 五、联系人 杨老师:3515142 邮箱:xfdjjs@qq.com 襄樊市电化教育馆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